評價結論: 本項目分類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根據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已考慮到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 建議主要內容: 1、建設單位應在下一步的設計中,明確擬建項目的各主要建構物的豎向布置情況;放散大量熱量或有害氣體的廠房宜采用單層建筑。當廠房是多層建筑物時,放散熱和有害氣體的生產過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層。如必須布置在下層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層工作環境。 2、擬建單位應制定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度應規定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配置、購買、發放、領用等內容;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其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配置、購買、發放、領用應該按照已制定制度執行。 3、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依照《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及《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1651-2008)規定執行,應為接觸活性炭粉塵、煤塵、矽塵、甲醇、氫氧化鈉、二氯甲烷、丙酮、丁酮、甲苯、苯酚、氨、酸酐、乙酸、硫酸、一氧化碳等化學毒物的作業工人配發防塵、防毒面罩、防酸手套、防護眼鏡等,應為接觸高噪聲作業的作業人員配發防噪耳塞等。 4、待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建設單位應根據擬建項目可能存在的急性損傷情況,制定的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建立擬建項目的職業衛生應急救援預案,需建立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泄漏應急救援預案、防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等方面的應急救援預案,并配備應急救援人員且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5、勞動者短時間活動的有毒氣體工作場所,宜設置移動式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不便安裝固定式或移動式檢測報警儀,或者勞動者臨時性活動的有毒氣體工作場所,或發生事故應急條件下,宜配備便攜式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6、根據擬建項目擬設置作業人員總數,擬建項目各生產車間可以設置盥洗水龍頭1~2具;可設置廁所1處(其中男女廁所蹲位2~4個)或在生產區設置集中廁所(其中男女廁所蹲位4~6個)。 7、建設單位應在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職業衛生操作規程,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至少一名。 8、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建設單位應當安排具體人員負責職業衛生檔案的管理工作,職業衛生檔案包含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設項目“三同時”的有關資料、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內容。 9、建設單位應職業衛生投資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