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建議: 1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 (1)建議用人單位在可保證用電安全的前提下,在進行造形作業時采取濕式作業方式,以減少生產過程中的粉塵逸散。 (2)建議用人單位加強車間地面的清掃和沖洗,以減少生產過程中車間地面二次揚塵的產生。 2職業病防護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在未采取濕式作業、矽塵濃度超標的崗位處的崗位處增設用于防塵和增強車間內機械通風的設施。如水簾除塵器、工業噴霧加濕風扇等。 (2)建議用人單位在產生噪聲較大的設備及相應崗位附近,增加吸聲、隔聲措施。如在機械化、自動化程度較高的大切機、自動磨機等附近設置隔聲室,在各崗位附近增設可用于吸聲的材料等。在未設置有效的防噪聲設施前,根據本次檢測結果所測得的噪聲強度超標崗位的員工必須正確佩戴防噪耳塞,方可上崗作業。 (3)建議用人單位在將來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時,繼續做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記錄。 3應急救援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將急救藥箱放置在更便于勞動者取用的位置,并定時對急救藥箱和藥品的檢查,當急救藥品超出保質期或失效時,及時更新相應藥品。 (2)建議用人單位在存在有毒物質的大理石加工區大磨崗位附近增設沖洗噴淋設備。 (3)建議用人單位在對應急救援設施進行檢修、維護時,繼續做好應急救援設施維護、檢修記錄。 4職業健康監護 (1)用人單位應當盡快安排本次未參檢的23名員工按照其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安排本次檢出需復查的9名員工進行調崗和復查。 (2)當有新員工即將進入用人單位有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崗位作業時,應當先組織其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若將來有員工離崗,應當組織其進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3)建議用人單位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并持續完善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建議用人單位及時更新、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內容。 (5)建議用人單位按照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執行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體檢周期。 5個體防護用品 (1)建議用人單位在現場增設職業病防護用品柜,根據車間(崗位)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并定期維護與檢查,確保需要時使用。 (2)建議用人單位繼續按照GB/T 11651-2008《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為勞動者配備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個人防護用品。 此外,建議用人單位為接觸手傳振動的員工配發防振動手套,以降低手傳振動對人體的健康危害。 (3)建議用人單位強化個體防護,加強對各種個體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處于正常狀態。 (4)建議用人單位為員工配發或更換個人防護用品時,繼續做好發放登記工作。 (5)建議用人單位應增強員工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員工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員工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上崗作業,制訂相關制度。 6職業衛生管理 (1)建議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其已定制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持續落實。 (2)建議用人單位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急性中毒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加強員工的意識,提高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處理能力,并對演練的內容進行記錄、拍照存檔。 (3)用人單位應盡快到南安市安監局進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備案,并取得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備案回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