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 (1)化學因素:煤塵、矽塵、其他粉塵(牛卡紙)、其他粉塵(玉米淀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全部異構體)、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2)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檢測結果: 用人單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接觸煤塵、矽塵和其他粉塵的工作崗位所測得的CTWA、CSTE以及超限倍數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中有接觸苯、甲苯、二甲苯(全部異構體)、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工作崗位所測得的CTWA與CSTE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 1 部分:化學有害因素》所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用人單位生產車間印刷開槽機崗位和粘箱崗位員工接觸的40h噪聲等效聲級超過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規定的接觸限值要求。 用人單位輔助工程鍋爐房的高溫檢測結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