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本項目在建設及試運行階段能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本項目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護設施、管理措施及個體防護等綜合措施,并保證各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有效地降低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有關要求,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總體能夠得到較好的控制。因此,本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總體可行、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基本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基本滿足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因此,建設項目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工程防護建議 改進生產工藝,盡量選用液壓式扳手來代替氣動式扳手;使用消音器、吸聲材料,對噪聲源進一步消聲、降噪。 2、職業衛生管理 ① 主要負責人應取得職業衛生培訓相應培訓證書; ② 建設單位每年應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并與附近有醫療救援能力的醫療機構簽署應急救援協議; ③ 建設單位危化品庫應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④ 建設單位每年應定期組織職業衛生培訓,對于新員工和在崗員工職業衛生培訓學時應分別達到8學時和4學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