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根據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 完善配置合格、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按照建設單位《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強制工人佩戴、及時淘汰不合格用品,建立個人防護用品臺帳及發放使用記錄等; 2. 建設單位應根據工藝特點,所在地溫度變化規律制定《硫化氫中毒專項應急預案》、《氫氧化鈉灼傷專項應急預案》、《高溫中暑事故職業病危害專項應急預案》; 3. 建議建設單位根據車間衛生特征分級完善輔助用室的設計; 4. 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建立及管理; 5. 主要負責人及管理人員需參加職業衛生培訓; 6. 建設單位應在進一步的設計中對職業衛生專項經費進行詳細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