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職業病防護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在生產的時,把噴淋集塵設施全部開啟,強化現場二次揚塵的降塵的控制措施,包括明確地面落塵定時清理、定時噴霧灑水頻次、范圍,并切實執行。 2.應急救援 用人單位應加強對勞動者的應急救援培訓,針對可能發生的高溫中暑等職業病危害事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進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提高應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置技能,并做好相應的影像資料、文檔記錄。 3.職業健康監護 (1)用人單位應根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安排1員工進行復查。 4.個體防護 (1)用人單位應增加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并使作業人員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制訂相關制度,杜絕只配不戴的現象; 5.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7.職業衛生培訓 (1)建議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培訓學時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