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擬建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根據對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資料的分析,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投產后,擬建項目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 建議建設單位在剪板區設置除塵設施,如設置煙霧除塵機,利用除塵機風機的吸力將電焊煙塵吸附回收,采用抽風機將煙霧和粉塵除去; 2. 加強個人防護用品配備、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定期對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3. 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建立及管理; 4. 主要負責人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需參加職業衛生培訓; 5. 建設單位應在進一步的設計中對職業衛生專項經費進行詳細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