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1 職業病防護設施 對各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減少因機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動等危害因素;對排氣扇、除塵器等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使之發揮有效的防護作用;發現損壞的設備、設施及時進行維修,更換壞損設備、零件,確保儀器儀表的靈敏性和設施的有效性,并對維修和保養進行記錄。 2 應急救援的補充措施 (1)建議用人單位對應急救援設施的定期檢查、保養、維護進行記錄,并保存所有應急救援設施的保養、維護記錄表。 (2)建議用人單位每年組織員工進行相關應急演練。 3職業健康監護 (1)應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提高接觸職業病危害員工實際體檢率,對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都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2)組織本次職業健康檢查中需復查的兩人進行復查,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完善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并及時更新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應安排高溫崗位作業人員進行入暑前職業健康檢查,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告知本人,檢查報告放入檔案 4個體防護 (1)用人單位應增強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并使作業人員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制定相關制度,有效杜絕只配不戴的現象。 (2)根據《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用人單位應強化個體防護,加強對各種個體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處于正常狀態,并保留發放記錄。 5職業衛生管理 (1)定期對應急救援物資進行檢查,對一線員工的應急能力加強培訓。組織職工進行演練,并對演練進行及時總結。 (2)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全面檢測。 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3)加強員工職業衛生意識、個人防護知識方面的培訓,針對新員工職業衛生意識應制定培訓計劃和內容,并做好培訓記錄。 (4)監督外包單位對外包工進行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