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較重。 通過本報告書的綜合分析,該用人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若能落實既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落實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正確使用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可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建議: (1)建議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在防護設施未開啟或不正常情況下進行生產作業;進一步加強設備自動化、密閉化程度,減少作業人員直接接觸有害物質的情況。 (2)針對330車間辦公區域場所噪聲檢測結果不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中對非噪聲車間辦公室的設計要求的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加強330車間墻面隔聲措施,如加裝吸聲材料等,使得該辦公區域噪聲強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3)針對230車間7#線手工整形、230車間辦公室、330車間辦公區域、220車間辦公室對應區域照度檢測結果不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的相關要求的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在相應區域增設照明燈具,補足照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