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本項目分類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根據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已考慮到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 建議主要內容: (1)擬建項目的外包作業時,應委托具有職業衛生管理能力的機構,不得外包給不具備職業衛生管理能力的單位、機構或個人。 (2)補充輔助生產中的機修、配電房等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如為機修人員配置電焊面罩、同時在機修作業時增設移動式軸流風機,配電房設置安全隔離區等措施。 (3)針對擬建項目特殊作業條件下,尤其是維修作業(反應釜、冷卻水塔等),作業人員可能接觸較高濃度的甲苯、丙酮、丁酮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建設單位應在維修作業時針對反應釜、儲罐區、生產車間投料崗位等處增設移動式軸流風機等其職業病防護設施。 (4)個人防護用品配發的規格及數量需依照《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2013)規定執行,具體為:應為各車間可能接觸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二甲基甲酰胺、乙酸乙酯、其他粉塵(己二酸)、己二醇、乙二醇、四氫呋喃、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等化學毒物的作業工人配發防毒面罩、防塵口罩、防酸手套、防護眼鏡等,防毒面具的配備需要根據擬建項目建成后作業現場上述化學毒物濃度進行配置,正常生產情況可配備自吸式防毒面罩;同時應為接觸高噪聲場所的巡檢工人配發耳塞等。 (5)主要生產環節職業安全衛生專項防范設施預算: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組織工作經費、生產工藝改進、防護設施建設與維護、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檢測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設備購買、職業病人診療、警示標識、其他要素等方面。 (6)編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需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