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較重。 建議: 1總體布局 (1)建議用人單位在將來規劃時將非生產區與生產區、輔助生產區分開布置在不同建筑中,且將生產區布置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風向(WNW)的上風側,非生廠區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風向(WNW)的下風側。 (2)根據現狀,在符合生產工藝條件下,建議用人單位將彩繪區、噴漆區等產生有害氣體的工作場所設置在綜合樓的高層,將包裝區和辦公區設置在綜合樓的低層。 2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 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對車間地面及工作臺面積塵的清理工作,以減少生產過程中二次揚塵的產生。 3職業病防護設施 建議用人單位繼續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并做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記錄。 4應急救援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在5F、6F缺少沖洗噴淋設備增設沖洗噴淋設備,以便在應急時使用。增設機械通風設施,以增加機械通風、事故通風能力。 (2)建議用人單位在各樓層車間內均配置急救藥箱,定時對急救藥箱和藥品的檢查,當急救藥品超出保質期或失效時,及時更新相應藥品。 (3)建議用人單位繼續加強對應急救援設施進行檢修、維護,并做好應急救援設施維護、檢修記錄。 5職業健康監護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執行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體檢周期,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全體員工根據其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檢查周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當有新員工即將進入用人單位有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崗位作業時,應當先組織其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若將來有員工離崗,應當組織其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 (3)建議用人單位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并繼續更新和完善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個體防護用品 (1)建議用人單位在現場增設職業病防護用品柜,根據車間(崗位)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并定期維護與檢查,確保需要時使用。 (2)建議用人單位繼續按照GB/T 11651-2008《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等法規、標準的要求為勞動者配備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個人防護用品。 (3)建議用人單位強化個體防護,加強對各種個體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處于正常狀態。 (4)建議用人單位為員工配發或更換個人防護用品時,繼續做好發放登記工作。 (5)建議用人單位應增強員工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員工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員工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用品上崗作業,制訂相關制度。 7.職業病危害告知 (1)建議用人單位落實剩余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合同告知工作。 (2)建議用人單位在有新員工入職,或由于原輔材料、生產工藝改變而導致生產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繼續完善員工職業病危害告知合同,將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引發的職業病、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待遇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勞動者本人。 (3)建議用人單位繼續做好對職業衛生公告欄、職業病危害告知卡以及警示標識的維護工作,當有損壞或老舊時,及時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