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
晉江隆順石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永和鎮第二工業區
聯系人
林文樟
項目名稱
晉江隆順石材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項目簡介
晉江隆順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位于永和鎮第二工業區,法定代表人林榮勤,公司注冊資本貳佰萬圓整,成立于2002年10月10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582743803103J;目前主要從事生產、加工石材制品。用人單位荒料石年使用約800立方米,石材制品年產量約640立方米。
現場調查人員
楊可思、戴曉君、李家鑫、洪惠民 、盧文鋒
現場調查時間
2019.9.23-2019.9.25
用人單位陪同人
現場檢測、采樣人員
彭奕超、尹毅、林曉曦
現場采樣時間
2019.10.14-2019.10.16
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因素:
(1)化學因素:矽塵;
(2)物理因素:手傳振動、噪聲。
檢測結果:
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大部分崗位(生產車間大切機、中切機、磨機、切邊機、手工加工崗位和手磨崗位)接觸矽塵的工作場所所測得的CTWA與超限倍數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用人單位生產車間大切機、中切機、切邊機、手工加工崗位和手磨崗位員工接觸的40h噪聲等效聲級超過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規定的接觸限值要求。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員工所接觸的手傳振動工作崗位檢測結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
評價結論和建議
評價結論:
結合該用人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該用人單位應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風險等級進行管理。
用人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若能落實既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落實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后續處置,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正確使用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可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建議:
1、職業健康監護: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組織接害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以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2、職業衛生管理: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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