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 (1)生產性粉塵:矽塵、電焊煙塵; (2)生產性毒物: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苯、甲苯、二甲苯(全部異構體)、氯化氫及鹽酸、硫酸及三氧化硫、氨、柴油 (3)物理因素:噪聲、電焊弧光(紫外線)。 檢測結果: (1)由檢測結果可知,各工作場所產生的矽塵和電焊煙塵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粉塵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由噪聲聲級檢測結果可知,工作場所接觸的穩態噪聲聲級和非穩態噪聲聲級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規定的接觸限值。用人單位工作場所接觸的非噪聲工作地點噪聲聲級均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中規定的接觸限值。骨料堆棚鏟車工接觸的噪聲等效聲級本次檢測結果介于80~85dB(A),屬于噪聲作業。其他崗位作業人員接觸噪聲等效聲級檢測結果小于80dB(A),不屬于噪聲作業。 (3)由檢測結果可知,作業人員所接觸的電焊弧光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衛生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規定的接觸限值。 (4)由檢測結果可知,工作場所空氣中存在的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苯、甲苯、二甲苯(全部異構體)、氯化氫及鹽酸、硫酸及三氧化硫和氨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