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可知,擬建項目屬于第C大類“通用設備制造業(34)”中“其他通用設備制造(349)”。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該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結合對擬建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與評估,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2. 綜上所述,根據擬建項目的相關技術資料,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已考慮到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可滿足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相關內容。 2. 明確應急救援設施相關補充內容。 3. 明確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相關補充內容。 4. 明確職業衛生管理相關內容。 5. 明確職業衛生專項投資經費相關補充內容。 6. 明確設備安裝調試期的職業衛生防治情況。 7. 完善其他補充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