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建議: 1總體布局 (1)建議用人單位在將來規劃時,將生產區和非生廠區完全分開布置,其中生產區布置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風向(WNW)的上風側,非生廠區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風向(WNW)的下風側。 2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 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對車間地面及工作臺面積塵的清理工作,以減少生產過程中二次揚塵的產生。 3職業病防護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在未采取濕式作業、矽塵濃度超標的輪碾球磨區和電碓區增加增設用于防塵和增強車間內機械通風的設施,如布袋除塵器、水簾除塵器、排風扇等。 (2)建議用人單位在繼續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工作,并繼續做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記錄。 4應急救援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繼續加強對急救藥箱和藥品的檢查,當急救藥品超出保質期或失效時,及時更新相應藥品,保證應急時可正常使用。 (2)建議用人單位繼續加強在對應急救援設施的檢修、維護工作,并繼續做好應急救援設施維護、檢修記錄。 5職業健康監護 (1)當有新員工即將進入用人單位有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崗位作業時,應當先組織其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建議對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檢出為職業禁忌證的人員,不得安排其從事所禁忌的作業;對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檢出為疑似職業病等存在健康損傷的人員,不予錄用。 (2)用人單位應當盡快組織洗石工、輪碾工、練泥工補充針對噪聲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今后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按照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的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組織全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3)若有員工離崗,則組織其進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d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4)建議用人單位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并持續及時更新、完善全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個體防護用品 (1)建議用人單位在現場增設職業病防護用品柜,根據車間(崗位)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并定期維護與檢查,確保需要時使用。 (2)建議用人單位繼續按照GB/T 11651-2008《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8664-200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等法規、標準的要求為勞動者配備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個人防護用品。 (3)建議用人單位強化個體防護,加強對各種個體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處于正常狀態。 (4)建議用人單位為員工配發或更換個人防護用品時,繼續做好發放登記工作。 (5)建議用人單位應增強員工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員工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員工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用品上崗作業,制訂相關制度。 7職業病危害告知 (1)建議用人單位在有新員工入職,或由于原輔材料、生產工藝改變而導致生產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繼續完善員工職業病危害告知合同,將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引發的職業病、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待遇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勞動者本人。 (2)建議用人單位繼續做好對職業衛生公告欄、職業病危害告知卡以及警示標識的維護工作,當有損壞或老舊時,及時更新。 8職業衛生培訓 (1)建議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當地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培訓學時證明。 (2)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員工職業衛生意識、個人防護知識等方面的培訓,落實好新入職員工上崗前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和在職員工定期在崗期間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并做好書面及影像記錄。 9輔助用室 建議用人單位在將來規劃時,在廠區設置集中浴室和更/存衣室。浴室可由更衣間、洗浴間和管理間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