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擬建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根據對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資料的分析,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投產后,擬建項目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 今后的生產活動中應嚴格按照制定的規章制度要求,落實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定期檢查、維護,定期進行防護性能的檢測,保證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有效運行; 2. 擬建項目應根據勞動者作業類別為勞動者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3. 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建立及管理; 4. 主要負責人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需參加職業衛生培訓; 5. 建設單位應在進一步的設計中對職業衛生專項經費進行詳細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