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較重。 通過本報告書的綜合分析,用人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若能落實既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及后續處置,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正確佩戴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后,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但目前用人單位對在崗員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未達到國家職業衛生的要求,職業健康檢查也未完全按照標準要求實施,存在著職業病危害風險隱患,有待于進一步改善。 建議: 1 應急救援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衛生應急救援演練,以加強作業人員對于應急事故的應變能力。 (2)用人單位廠區存在較多罐體設備或儲罐,用人單位若有進行罐內維修作業時,應按照有限空間作業要求進行先通風后作業。 2 職業病防護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各個崗位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生產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期保養,更換壞損設備,減少因機械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噪聲、粉塵等危害因素。 (2)建議用人單位定期清理設備及地板積塵,防止引起二次揚塵。 (3)建議用人單位在倉庫辦公室采用隔聲、吸聲效果較好的材質,以減小外界噪聲對室內的影響。 3 職業健康監護 (1)用人單位應及時對檢查異常的職工進行調離崗位并要安排復查。 (2)用人單位應按照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完善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更新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4 個體防護 (1)用人單位應從正規渠道購買防護用品,并要強化個體防護,加強對各種個體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處于正常有效狀態。 (2)用人單位應增強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并使作業人員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制訂相關考核和檢查制度,有效地杜絕只配不戴的現象。 5 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繼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資料。 (3)建議用人單位及時安排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以及主要負責人進行職業衛生復訓。 (4)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