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用人單位應按照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為嚴重進行管理。 通過本報告書的綜合分析,用人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若能夠落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在正確佩戴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后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建議: (1)用人單位生產設備為高噪聲設備,應采取隔聲措施,降低車間內噪聲強度,從源頭降低噪聲危害;合理安排作業人員的作業時間,并督促作業人員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2)用人單位應采取除塵設施,降低車間粉塵濃度,從源頭降低粉塵的逸散;及時清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避免產生二次揚塵。 (3)職業健康體檢報告資料的歸檔整理,對上崗前、崗中、離崗后的作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分別建立企業和個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5)今后如因原輔材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規模等有變化而導致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發生變化及因作業人員生產制度、接觸時間等接觸情況變化導致接觸濃度或強度變化使職業病危害程度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評價。 (6)注意工作中每小時后要做短暫的休息,預防固定姿勢作業造成的骨骼肌肉的損傷:工作臺、椅的高度,前臂與上臂、大腿與小腿成90度左右為適宜、工間休息做保健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