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較重。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對策措施。 1、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 建議用人單位考慮用無氰電鍍工藝代替現有的含氰電鍍工藝,避免氰化物對勞動者造成危害。 2、職業病防護設施 (1)盡量以密閉式電鍍代替開放式電鍍,電鍍槽采用槽邊抽風裝置,并加強自然通風; (2)進行可能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前,必須先開啟側吸式集氣罩等排毒設施,方可進行作業。作業結束后,應待集氣罩等通風設備盡可能將作業區有毒有害物質排盡后,再關閉排毒設施。若通風排毒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作業。 3、應急救援設施、預案 (1)建議用人單位按照企業規模、職業病危害性質及可能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接觸人數等實際需要配置急救藥品,并定期對急救箱進行補充更新,確保急救藥品均在有效期內; (2)用人單位應在可能發生酸堿灼傷的掛鍍、滾鍍車間、酸洗房、退掛房設置沖淋、洗眼設施,如設置噴淋洗眼器,噴淋洗眼器的服務半徑應小于15m,保證勞動者能在10秒內得到沖洗。 4、職業健康監護 (1)用人單位應盡快組織勞動者進行本年度的上崗前或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2)按照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完善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并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5、 個人防護 應為接觸酸堿的勞動者配備防酸堿面罩、防酸堿服,避免酸堿灼傷勞動者。掛鍍工、滾鍍工防毒面具濾毒盒應選用可防護酸性氣體的型號,建議搭配濾棉配套使用。 6、職業衛生管理 (1)應根據上一年度日常生產和職業衛生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年度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并嚴格執行; (2)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明,初次培訓不得少于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8學時; (3)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勞動者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4課時。 7、下一階段建議 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