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綜上所述,根據擬建項目開采設計等資料,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已考慮到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因此,擬建項目勞動者接觸到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預計能符合接觸限值的要求。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 針對類比工程鉆孔工、卸料工、制砂工、破碎中控操作工存在的噪聲超標情況,擬建項目應在下一步設計中明確相關崗位的防噪聲設計。 2. 針對類比工程卸料工、安全管理員存在的矽塵超標情況,擬建項目應在下一步設計中明確相關崗位的防塵設計。 3. 機修時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以有效排除電焊過程中的有害物質。 4. 在入暑前應針對高溫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以排除高溫職業禁忌證者。在炎熱的夏季,應采取綜合性防暑降溫措施,適當縮短高溫作業時間。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夏季炎熱時為員工準備消暑品等。 5. 擬建項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中列入《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按MnO2計)。擬建項目應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個體防護措施以有效地減少或消除接觸上述化學物質,盡可能保持最低接觸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