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本項目在建設及試運行階段能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本項目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護設施、管理措施及個體防護等綜合措施,并保證各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有效地降低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有關要求,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總體能夠得到較好的控制。因此,本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總體可行、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基本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基本滿足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建設項目在正常運營過程中,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工程防護建議 (1)建議建設單位應盡量使用生產過程自動化、機械化、密閉化,避免粉塵和毒物與人體直接接觸; (2)建議建設單位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對功率衰減達不到設計要求的防護設施要進行更新;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在防護設施未開啟或不正常情況下進行生產作業。 2、個人防護用品的改進建議 (1)宜在日常培訓過程中,加強對防護用品知識的教育,并督促相應崗位員工做好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 (2)應從正規渠道采購個體防護用品,向供貨商索取防護用品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并確保配置的防護用品類別與參數與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類別和濃度/強度匹配. 3、職業健康檢查 (1)建設單位應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 的要求完善員工的職業健康檢查項目,補充酸霧或酸酐、高溫作業的體檢項目。 (2)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及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建議要求,及時安排需復查人員進行復檢和處置,以便明確判斷,防止職業禁忌證者從事禁忌工作,進一步防止職業病的產生。若出現職業禁忌證患者,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調離禁忌崗位。 (3)建設單位應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職業健康工作計劃,納入生產管理中去,落實到具體人員和崗位 4、應急救援的改進建議 (1)建設單位每年應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并與附近有醫療救援能力的醫療機構簽署應急救援協議。 (2)檢維修和搶維修作業是職業病危害防護重點之一,進入設備或管道等密閉空間檢修時,應根據《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GBZ/T 205-2007)要求,制定《進入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定》,做好預防性監測、全程監督、監護。進行充分置換,檢測殘留氣體濃度,安全后再進入設備,作業人員應佩戴并正確使用好空氣呼吸器,有專人在外面監護;檢修操作過程中應進行強制通風,排除管道或密閉容器殘留的有害氣體,防止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 5、下一階段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提示 (1)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2)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建議建設單位將本項目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并在驗收完成之日起20日內向當地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并進行信息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