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綜上所述,擬建項目在設計階段如果能根據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進一步補充完善設計;在設計和施工階段遵循國家關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的原則,采取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在運行過程中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正常、個體防護措施到位、嚴格執行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提出的補充措施及建議,基本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達到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保護工人身體健康的目的。因此,擬建項目在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建議主要內容: 1. 根據類比項目檢測數據,破碎工崗位粉塵和噪聲可能超標,應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階段做進一步防護設計,建議增加破碎機投料口和各輸送帶轉接處噴淋出水量; 2. 補充并明確主要的生產設備的檢維修過程防護設施的具體設置; 3. 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應根據制定的職業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援演練,由建設單位一線作業人員和安全、消防、保衛和醫療機構等部門參加,并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做好總結和記錄; 4. 個人防護用品配發的規格及數量需依照《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2013規定執行,具體為:應為接觸矽塵的作業人員配發防塵口罩,防護等級需為KN95級以上;應為高噪聲作業場所的接觸人員配發防噪耳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