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該用人單位所屬行業為水泥制品制造。另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該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結合該用人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該用人單位應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風險等級進行管理。 通過本報告書的綜合分析,用人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若能夠落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在正確佩戴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后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建議: (1)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對生產單元地面及工作臺面積塵的清理工作,以減少生產過程中二次揚塵的產生。 (2)建議用人單位增置用于轉運病人的擔架和裝置。 (3)建議用人單位繼續加強對急救藥箱和藥品的檢查,當急救藥品超出保質期或失效時,及時更新相應藥品。 (4)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員工職業衛生意識、個人防護知識等方面的培訓,落實好新入職員工上崗前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和在職員工定期在崗期間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5)當有新員工即將進入用人單位有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崗位作業時或者由于崗位調整等原因導致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應當繼續先組織其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建議對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檢出為職業禁忌證的人員,不得安排其從事所禁忌的作業;對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檢出為疑似職業病等存在健康損傷的人員,不予錄用。 (6)用人單位若在今后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重要變化時,應向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變更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