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通過本報告書的綜合分析,該用人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若能落實既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落實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正確使用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可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建議: (1)根據《工作座椅一般人類工效學要求》(GB/T 14774-1993)、《工作崗位設計原則及其數值》(GB/T 14776-1993)等相關規定和本著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在進行裝置設計、引進設備或購置辦公座椅時應參照附件六的原則進行。 (2)建議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在防護設施未開啟或不正常情況下進行生產作業;進一步加強設備自動化、密閉化程度,減少作業人員直接接觸有害物質的情況。 (3)針對園藝廠白身車間備料區四面刨、園藝廠白身車間機加工區雙軸銑床木粉塵檢測結果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的情況,建議用人單位:規范園藝廠白身車間除塵設施設置情況,通過增加局部排風設施控制風速,合理增加罩口對木粉塵捕集及時清理現場的落地粉塵,避免二次揚塵等方法加強對車間木粉塵的控制。 (4)針對園藝廠白身車間備料區四面刨、機加工區雙軸銑床,櫥柜廠白身車間精益線機加工區開榫機,家具廠備料車間備料區四面刨、指接機、拼板區刨砂機,家具廠精加工車間檔子加工區四面刨噪聲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的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對木料加工設備維護,通過檢維修降低設備自身噪聲、淘汰老舊設備、使用自動化密閉化程度高的加工設備等方式,控制場所噪聲。 (5)針對家具廠備料車間備料區辦公室、備料區優選鋸照度檢測結果不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的相關要求的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在相應區域增設照明燈具,補足照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