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 嚴重。 13.1 職業病防護設施 (1)用人單位今后若有設備更換或工藝改進,建議用人單位在設備的選型上優先選用自動化水平高且噪聲較小的設備或者采用更為先進的生產工藝。 (2)建議用人單位在生產工藝允許條件下對發酵罐、干燥塔、破碎混合機、包裝機等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措施,如安裝隔聲屛、設立隔聲觀察室,用于設備自動運行期間的觀察、休息,降低噪聲對勞動者健康影響。 (3)設備在長期使用中,必須加強日常維護和定期檢修。為了防止轉動零件磨損所產生的噪聲,需要適時加注潤滑劑以保證設備良好潤滑,消除零件干摩擦產生的噪聲;開展巡檢制度,檢查、緊固設備聯接件,消除因螺栓松動造成的振動,減少設備振動噪聲;形成定期維修機制,利用大、中、小檢修機會,及時更換磨損的零部件,降低機械噪聲。 13.2 職業健康監護 (1)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表8-1和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安排接害人員進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告知員工。 (2)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若存在新入職員工,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按時安排接害員工進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職工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并要實時更新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3.3個人防護用品 建議用人單位為發酵工崗位配發防毒面具(多功能過濾件(D-E/K-1)。 13.4 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繼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資料。 (3)建議用人單位與就近有救援能力的醫療機構建立合作關系,以便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救援援助。 (4)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5)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