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 嚴重。 13.1 職業病防護設施 (1)縮短過硫酸鹽車間(反應釜、中和裝置)、草酸氧化車間酸吸收裝置、草酸冰機車間冰機裝置巡檢時間,減少以上設備產生的噪聲對人體的影響。 (2)建議用人單位規范各控制室的管理工作,禁止喧鬧,出入控制室做到隨手關門,保證辦公場所非噪聲檢測符合設計要求。 13.2 職業健康監護 (1)按照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完善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并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9號)和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檢查項目、周期等定期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檢查內容應覆蓋勞動者接觸的所有職業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錄用、離崗的勞動者,應按照要求,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離崗時和應急職業健康檢查。 13.3 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繼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資料。 (3)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4)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