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 嚴重。 13.1綜合建議 13.1.1 職業病防護設施 (1)用人單位今后若有設備更換或工藝改進,建議用人單位在設備的選型上優先選用自動化水平高且噪聲較小的設備或者采用更為先進的生產工藝。 (2)建議用人單位在生產工藝允許條件下對中切機、修邊機等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措施,如安裝隔聲屛、設立隔聲觀察室,用于設備自動運行期間的觀察、休息,降低噪聲對勞動者健康影響。 (3)建議用人單位在生產工藝允許條件下,中切機、修邊機、磨機設置排風罩等可行的密閉除塵措施或通風除塵系統。定時對地面積塵進行清理、清掃。避免在不適宜場所使用風扇而造成二次揚塵。 13.1.2 職業健康監護 (1)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表8-1和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安排接害人員進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告知員工。 (2)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若存在新入職員工,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按時安排接害員工進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職工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并要實時更新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3.1.3個人防護設施 建議用人單位火燒工崗位應配備防毒面具濾件:P-CO-1、濾棉:KN95。 13.1.4 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繼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資料。 (3)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盡快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4)建議用人單位警示標識應設置在作業場所處。 (5)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一次現狀評價。 13.2關鍵控制點建議 (1)用人單位大切工序今后若有設備更換或工藝改進,建議用人單位在設備的選型上優先選用自動化水平高且噪聲較小的設備或者采用更為先進的生產工藝。 (2)建議用人單位在生產工藝允許條件下對大切機采取隔聲措施,如安裝隔聲屛、設立隔聲觀察室。 (3)建議用人單位在生產工藝允許條件下,大切機設置排風罩等可行的密閉除塵措施或通風除塵系統。定時對地面積塵進行清理、清掃。避免在不適宜場所使用風扇而造成二次揚塵。 (4)建議用人單位針對大切崗位,適當縮短工作時間,減少接觸噪聲頻次。 (5)建議用人單位大切崗位在佩戴防噪耳塞(保為康-6633(帶線)NRR:31dB(A))的同時,繼續佩戴防噪耳罩(NRR:27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