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一般; 根據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已考慮到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因此,擬建項目勞動者接觸到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預計能符合接觸限值的要求。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在入暑前,應針對夏季露天作業的員工進行高溫職業健康檢查,以排除高溫職業禁忌證者。應采取綜合性防暑降溫措施,適當縮短高溫作業時間,并為員工準備消暑藥品、清涼茶水等。 2、做好設備設施日常維護,對功率衰減達不到設計要求的防護設施更換。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防護設施未開啟或不正常的情況下進行生產作業。 3、制定包括針對高溫中暑、受限空間作業窒息中毒、六氟化硫及其分解產物急性中毒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預案中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通信聯絡方式、應急響應程序、應急演練、應急物資等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援演練,由建設單位一線作業人員和安全、消防、保衛和醫療機構等部門參加,并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做好總結和記錄。 4、用人單位應建立、健全各工種(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應經科學論證,并與崗位職責相對應,其內容還應包括職業衛生防護的內容,可張貼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勞動者了解,提示勞動者遵守。建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與新老員工簽訂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5、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建立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