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
南安奇真電鍍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頭上林村(杏林工業區)南安市電鍍集控中心
聯系人
呂阿麗
項目名稱
南安奇真電鍍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項目簡介
南安奇真電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頭上林村(杏林工業區)南安市電鍍集控中心,法定代表人謝兆真,公司注冊資本陸佰捌拾萬圓整,成立于2014年06月10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583397521591R;公司于2014年06月投產運行,現公司年電鍍衛浴水暖件242300平方米、五金件35040平方米。
現場調查人員
俞曉民、丁 陽、李家鑫、洪惠民 、盧文鋒
現場調查時間
2021.3.24-2021.3.26
用人單位陪同人
現場檢測、采樣人員
許文基、鄭利城
現場采樣時間
2021.4.25-2021.4.27
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因素:
(1)化學因素:氫氧化鈉、碳酸鈉、氰化物(按CN計)、硫酸及三氧化硫、鉻酸鹽(按Cr計)、氯化氫及鹽酸、可溶性鎳化合物;
(2)物理因素:高溫、噪聲。
檢測結果:
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大部分接觸氫氧化鈉、碳酸鈉、氰化物(按CN計)、硫酸及三氧化硫、鉻酸鹽(按Cr計)、氯化氫及鹽酸、可溶性鎳化合物的工作崗位所測得的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中全自動生產線酸銅槽崗位所測得的硫酸及三氧化硫濃度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員工接觸的40h噪聲等效聲級值均低于85 dB(A),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規定的接觸限值要求。
評價結論和建議
評價結論:
結合該用人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該用人單位應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風險等級進行管理。
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中,若能落實既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有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落實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后續處置,在生產狀況正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正確使用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可符合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
建議:
職業衛生管理: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閩ICP備19021662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