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可知,該建設項目屬于“汽車、摩托車、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動力銷售”中的“機動車燃油零售”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布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及以上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結果,該建設項目應按一般職業病危害的類別進行管理。 建議主要內容: 個人防護用品:1.建設單位應完善配置合格、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按照建設單位《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強制工人佩戴、及時淘汰不合格用品,建立個人防護用品臺帳及發放使用記錄等。 2.個人防護用品應取得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3.擬建項目個人防護用品的領用、保管、穿戴、采購、驗收、使用、報廢等應按建設單位《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制度執行; 4.建設單位若將具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外包,應將外包工人配備的職業病危害個人防護措施納入單位內部進行統一管理。 急救援補充措施:建設單位應根據工藝特點,所在地溫度變化規律制定《高溫中暑事故職業病危害專項應急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