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病防護設施 加強現場防塵管理 ①對各個除塵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減少漏塵點; ②安排員工定時清理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合理使用風扇以及組織車間氣流,避免造成車間二次揚塵。 二、職業健康監護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組織接害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以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2)根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建議用人單位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及時更新、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內容。 三、個體防護用品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和《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的要求為勞動者配備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個人防護用品。 (2)用人單位應增加員工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員工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并使員工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制定并實施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檢查與考核制度。 四、職業衛生培訓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參加職業健康培訓,不斷增長職業健康管理知識;加強員工職業健康意識的培訓,針對新員工職業健康意識應制定培訓計劃及內容,并落實培訓等相關工作(勞動者初次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4學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