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本項目在建設及試運行階段能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本項目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護設施、管理措施及個體防護等綜合措施,并保證各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有效地降低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有關要求,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總體能夠得到較好的控制。因此,本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總體可行、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基本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基本滿足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因此,建設項目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及時組織需復查員工復查、復查結果為職業禁忌證,應及時調整工作,避免職業危害。 本次檢測結果顯示中頻爐崗位為噪聲作業崗位,本次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該崗位7位勞動者電測聽異常,建議耳鼻喉科診治,未排除非噪聲性感音神經性聾前暫不宜從事噪聲作業崗位。 及時檢查、維修保養造型、混砂崗位的機械排風設施,確保其有效運行從而降低粉塵濃度。 在熔化崗位設置機械風扇或冷風機等降溫設施或隔熱設施。 為拋丸機、打磨機等噪聲崗位從業人員耳塞。在超標崗位考慮設置隔聲、隔塵觀察休息室,室內裝備必要的新風裝置。 減少作業者的工作時間,控制在一周40h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