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一、設備布局 針對原料加工車間干燥塔處除塵設備效果未達標的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在未來廠區改建時更新除塵設備設施,以保證除塵設備除塵效果達標。 二、職業病防護設施 (1)加強現場防塵管理 ①對各個生產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粉塵泄漏及時維修防止粉塵逸散,減少漏塵點; ②縮短生產車間灑水降塵的間隔時間,保持地面的濕潤; ③作業場所應保持五輕:輕搬、輕倒、輕篩、輕拌、輕掃。 ④正確使用防暑風扇,同一個車間內風扇風向一致,避免因氣流組織混亂造成的二次揚塵顯現。 (2)針對現場粉塵超標的工作工崗位做出如下建議: ①進行工藝改進,優先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對生產設備進行革新,如采用全自動工藝生產線。實現生產過程的機械化、管道化、密閉化、自動化及遠距離操作,減少作業人員與粉塵的接觸。 ②在料倉出粉口處增加防塵設施設備,通過密閉隔離的方式將粉塵發生源進行適當密閉隔離,如采用密閉罩等職業病防護設施,將粉塵與作業人員進行隔離;或采用密閉塵源與局部抽風機結合,使密閉系統內保持一定負壓,可有效防止粉塵逸出。 ③對車間內的防護設備結構、安裝和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必要改善如: a工業級除塵扇的安裝是否正確,扇葉積塵是否過量; b排塵大風扇的排風罩是否接近粉塵發生源; c干燥塔除塵器是否有經常檢修,粉袋滿時是否及時清理。 (3)針對壓機工等工崗位現場噪聲超標的工作工崗位做出如下建議: ①進行工藝改進,優先采用低噪聲、低振動的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從聲源上控制噪聲;對產生噪聲的設備在安裝時設置減震基礎等。 ②在傳播途徑上阻斷和屏蔽聲波的傳播,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a利用吸聲材料或結構裝飾在車間隔區的四周做成吸聲體如吸聲墻,降低工房內反射聲; b利用隔聲結構,將噪聲源和作業員工隔開,可設置隔聲室; 三、職業健康監護 (1)建議用人單位盡快完善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離崗時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2)建議用人單位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制度,提高接觸員工離崗體檢率。 (3)建議用人單位及時更新、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內容。 (4)建議用人單位及時安排2020年度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書中提到得4名(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需要進行復查員工進行復查,并做好相關檔案記錄。 四、個體防護用品 (1)用人單位應強調個體防護,加強對各種個體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處于正常有效狀態。 (2)用人單位應增強員工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員工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并使員工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制訂并實施相關檢查與考核制度。 13.5職業病危害告知 針對用人單位員工合同內容不夠完善的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完善其余員工用工合同(合同附帶《職業病危害告知書》),《職業病危害告知書》內容需包括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引發的職業病、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待遇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勞動者本人。 五、職業衛生培訓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在參加職業衛生培訓后,應加強組織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意識的培訓,針對新員工職業衛生意識應制定培訓計劃及內容,并落實培訓等相關工作。 六、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其已定制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作業現場應進一步完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警示標識的設置,加強員工的個人防護意識。 (3)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全面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