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福建錦逸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
項目地理位置
福州市長樂區文嶺鎮前董村山仔邊666號
建設單位聯系人
池彬彬
項目名稱
年產10萬噸高性能低碳循環再生、原液著色、功能性錦綸纖維智能化項目
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福建錦逸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高性能低碳循環再生、原液著色、功能性錦綸纖維智能化項目(以下簡稱擬建項目)
(2)建設單位:福建錦逸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
(3)建設地點:福州市長樂區文嶺鎮前董村山仔邊666號
(4)項目投資:102353.8萬元
(5)建設性質:新建
(6)建設規模:項目建設1#廠房(含生產車間和立體倉庫等)、3#廠房(輔料間)、1#員工宿舍及與以上內容配套的道路、綠化、環保設施、供配電、給排水等公用輔助工程,實現年產10萬噸錦綸纖維的生產能力。
現場調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時間,建設單位陪同人
陳嘉星、洪惠民、戴曉君、秦小艷
建設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因素:
化學毒物:己內酰胺、柴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氫氧化鈉、硫酸及三氧化硫、乙醚、臭氧、錳及其化合物
生產性粉塵:其他粉塵(錦綸粉塵)、電焊煙塵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工頻電磁場、紫外線
檢測結果:
通過類比調查,結合擬建項目的生產工藝和擬采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預測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物理、化學有害因素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評價結論:
1.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根據擬建項目相關資料,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 建議建設單位對應急救援設施在下一步設計中應按照規范要求補充完善;
2. 建議建設單位明確各工種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配置情況,應按規范要求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補充配置;
3. 建議建設單位應按規范要求完善輔助用室的設置;
4. 建議建設單位對職業衛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處,應按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在下一步設計中補充完善。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專家組對《預評報告》的審查意見:
1. 完善類比工程的分析與描述;
2. 完善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補充措施與建議。
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閩ICP備19021662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