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擬建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根據對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資料的分析,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投產后,擬建項目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 應對挖掘機、裝載機駕駛室內積塵及時進行清潔、清理,清理采用負壓操作,如可采用負壓吸塵設施。作業期間必須確保駕駛室門窗處于緊閉狀態,避免揚塵飄散進入駕駛室內的同時,降低噪聲對勞動者的影響; 2. 配電房、地磅室應采用密閉、隔聲效果良好的門窗,勞動者室內作業期間應保持門窗緊閉,保證隔塵隔聲效果; 3. 設計階段應對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和使用、佩戴和使用情況檢查,嚴格要求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作業期間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特別是作業崗位矽塵濃度或噪聲強度可能超標的勞動者,減少職業病危害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影響等內容進行設計; 4. 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培訓內容應包括: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等,初次培訓不得少于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于8學時; 5. 建設單位應在進一步的設計中對職業衛生專項經費進行詳細的概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