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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綜合實驗區海塍頭幸福院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閩環保土〔2018〕22號)(2018.9.29)、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及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核要點(試行)(閩環保土〔2021〕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平潭綜合實驗區海塍頭幸福院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知,調查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滿足當前項目用地需求,現將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海塍頭幸福院項目地塊位于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鎮北厝村海塍頭自然村內,東至海塍頭自然村水泥路,南至海塍頭自然村民居,西至海塍頭自然村民居,北至海塍頭自然村民居。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9.726253°、北緯25.476200°,總占地面積約為2657.78平方米(合3.9867畝)。地塊現狀為荒地(土地基本平整,地塊西北側為菜地(青菜、蔥),地塊中部有一水井,水質清澈(井深3m,蓄積雨水用作灌溉);地塊東北側為2021年在地塊原有凹坑基礎上開挖新砌的觀賞水池,水池四周已硬化,面積為357m2,水深1m,未養殖過水生生物,項目建成后水池將保留)。 根據平潭綜合實驗區關于海塍頭幸福院項目規劃選址及用地階段的意見函(嵐綜實項目函〔2021〕78號)確定該地塊作為海塍頭幸福院項項目建設,用地類型為《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A6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海塍頭幸福院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為后期該地塊的開發建設提供依據。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調查對地塊所在地及周邊區域開展了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定點和現場快篩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完成了《平潭綜合實驗區海塍頭幸福院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三、調查結果 經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等工作對地塊內可能的污染源進行分析認為: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邊相鄰地塊主要為小區、村莊、農用地、道路等,不存在重點污染工業企業,調查地塊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動,未使用污水灌溉,歷史上不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 經對調查地塊現場快篩結果,調查地塊內表層土壤的所有檢測數據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試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 綜上分析,調查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無可能的污染源,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調查活動可以結束,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開發利用。 四、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 通訊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商務營運中心管委會3號樓15層 聯系人:陳曉花 電話:13559446159 五、報告編制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區烏龍江南大道30號福州清華紫光科技園-海峽科技研發區1-5#研發樓第9-12層 聯系人:陳昱瑾 聯系電話:133482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