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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城關第二幼兒園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閩環保土〔2018〕22號)(2018.9.29)、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及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核要點(試行)(閩環保土〔2021〕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平潭城關第二幼兒園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知,調查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滿足當前項目用地需求,現將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平潭城關第二幼兒園項目位于福州市平潭縣海壇街道,明珠路南側、龍景路北側。地塊面積為7200.96平方米,合10.8014畝。調查地塊內原始地貌為林地。 根據平潭綜合實驗區關于平潭城關第二幼兒園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綜合審批意見(嵐綜實項目審批〔2020〕248號)以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調查地塊建設單位為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將建設為平潭城關第二幼兒園,用地類型為《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居住用地R,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平潭城關第二幼兒園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為后期該地塊的開發建設提供依據。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調查對地塊所在地及周邊區域開展了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定點和現場快篩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完成了《平潭城關第二幼兒園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三、調查結果 經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等工作對地塊內可能的污染源進行分析認為:調查地塊歷史上未曾有過任何工業企業進駐生產,不存在工業污染物排放情況,不存在確定的潛在污染源。地塊內無突發環境事件,地塊周邊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也無化學品泄漏事故。調查地塊土壤無異味,未見有毒有害物質貯存、使用和處置設施;無槽罐,無有害物質泄漏痕跡,無危險廢物的填埋等情況。地塊未開展過污泥堆肥活動。地塊內未進行填土,無外來土壤。 經對調查地塊現場快篩結果,調查地塊內表層土壤的所有檢測數據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總鉻(Cr)、鋅(Zn)檢出值低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篩選值;揮發性有機物的檢出值均較低。 綜上分析,調查地塊內及周圍區域沒有明顯污染源,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一類用地進行開發利用。 四、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服務中心 通訊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商務營運中心管委會3號樓15層 聯系人:陳曉花 電話:13559446159 五、報告編制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區烏龍江南大道30號福州清華紫光科技園-海峽科技研發區1-5#研發樓第9-12層 聯系人:陳昱瑾 聯系電話:133482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