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 (1)生產性毒物:苯、甲苯、二甲苯(全部異構體)、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甲乙酮(2-丁酮)、異佛爾酮、戊烷(全部異構體)、環己烷、正己烷、金屬鎳與難溶性鎳化合物、二氧化錫; (2)物理因素:噪聲。 檢測結果: (1)該用人單位工作場所中作業人員接觸的苯、甲苯、二甲苯(全部異構體)、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甲乙酮(2-丁酮)、異佛爾酮、戊烷(全部異構體)、環己烷、正己烷、金屬鎳與難溶性鎳化合物、二氧化錫、噪聲的濃度(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2)330車間、430車間、240車間、440車間辦公區域場所噪聲檢測結果不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中對非噪聲車間辦公室的設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