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 (1)化學有害因素:矽塵、一氧化碳; (2)物理因素:噪聲、手傳振動。 檢測結果: 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切邊工崗位接觸矽塵的工作場所所測得CTWA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中有接觸一氧化碳的工作崗位所測得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所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部分崗位員工接觸的40h噪聲等效聲級超過85dB(A),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規定的接觸限值要求。 本次所檢測的手傳振動工作崗位檢測結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