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擬建項目屬于第C大類“制造業”中“C26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C266 專用化學產品制造”-“C2663 林產化學產品制造”。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的規定,該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結合對擬建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與評估,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2、根據擬建項目相關資料,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建議擬建項目技術資料中未提及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具體配置等情況,應按規范要求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補充配置。; 2、建議擬建項目對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存在的不足之處,在下一步設計中應按規范要求和本報告中提出的建議補充完善; 3、擬建項目可技術資料中對職業衛生專項經費的內容描述不足,在下一步設計中應對職業衛生專項經費作具體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