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 粉塵:其他粉塵(三聚氰胺); 化學因素:甲醛、甲醇、氨、氫氧化鈉; 物理因素:噪聲、電焊弧光。 檢測結果: 用人單位各工作場所產生或存在的其他粉塵(三聚氰胺)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的粉塵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 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產生或存在的甲醇、甲醛、氨、氫氧化鈉濃度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產生或存在的噪聲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規定的接觸限值。用人單位非噪聲工作地點噪聲聲級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中規定的接觸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