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建議: 1、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 (1)生產設備需定期檢查密閉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確保生產過程,有機物不會通過設備縫隙揮發逸散,同時也保證化學品反應在密閉過程中進行。 2職業健康監護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和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檢查項目、周期等定期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檢查內容應覆蓋勞動者接觸的所有職業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錄用、離崗的勞動者,應按照要求,組織所有接害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離崗時和應急職業健康檢查。 3個人防護用品 (1)作業人員應具有正確選擇及使用與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相適應的個人防護用品的能力,熟知個人防護用品的適用性和局限性。 (2)用人單位應向員工強調個體防護的重要性,加強對各種個人防護用品的維護、檢查,對損壞或失效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及時更換,確保各種個體防護用品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對于不符合國家標準、達不到防護效果或在工作過程中損壞,應及時給予判廢更換。 4職業衛生管理 (1)建議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建議用人單位應規范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內容,及時更新相關法規和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