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從職業健康監護、個體防護、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對策措施。 (1)建議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結合員工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與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完善體檢項目,發現體檢異常則根據規范安排體檢異常員工復查,告知勞動者并及時調離危害崗位。 (2)建議用人單位完善職工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更新、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下一階段的評價或檢測工作建議 (1)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負責聯系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定期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及評價,在下次高溫季節開展高溫檢測。 (2)今后如因原輔材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規模等有變化而導致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發生變化及因作業人員生產制度、接觸時間等接觸情況變化導致接觸濃度或強度變化使職業病危害程度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評價。 (3)檢測及評價結果及時向勞動者公布,并上報當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