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的風險類別為嚴重。 該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在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現狀評價報告書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總體布局 建議用人單位在未來改建時,應將生產區布置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W風向的上風側,非生產區布置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W風向的下風側。 2職業病防護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在抄灰崗位增加局部除塵裝置。 (2)建議用人單位在澆注、熔化、割冒口、噴砂上料、車床、打磨、刷毛刺、噴漆、洗模采取合適的降噪措施,包括設置隔聲室、隔音罩、隔聲屏或隔聲墻、減少作業人員接觸時間等。 (3)建議用人單位優先采用低噪聲、低振動的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從聲源上控制噪聲。 (4)建議用人單位在滿足工藝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將高噪聲設備相對集中,并采取相應的吸聲、消聲、減振等控制措施。 (5)建議用人單位鑄造車間通過增加通風口、安裝風扇、排風設備等方式增強空氣流動,減輕高溫帶來的炎熱感。 (6)建議用人單位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勞動者高溫接觸時間。 3應急救援設施 (1)建議用人單位及時進行高溫中暑、急性中毒應急救援演練。 (2)建議用人單位在噴漆、調漆工序附近設置噴淋洗眼器,并保持有不間斷供水,保證勞動者在10秒內可以得到沖洗,噴淋洗眼器頂部設置緊急救護標志牌。洗眼器噴頭應位于距離使用者站立的水平面至少838mm,但不得超過1143mm,且距離墻壁或最近的障礙物至少為153mm,噴淋器噴頭的高度應在2080~2440mm之間,閥門驅動裝置到使用者站立平面的高度不應超過1730mm,并以至少76L/min的流量提供沖洗液,保持連續沖洗至少15min,設置在地面時,應采用混凝土基礎。 (3)建議用人單位在噴漆、調漆設置事故通風裝置及與事故排風系統相連鎖的泄漏報警裝置。事故通風宜由經常使用的通風系統和事故通風系統共同保證,但在發生事故時,必須保證能提供足夠的通風量。事故通風的風量宜根據工藝設計要求通過計算確定,但換氣次數不宜<12次/h。 4職業健康監護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GBZ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對上崗前、在崗期間以及離崗時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2)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處理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3)用人單位應按照職業健康檢查建議,及時安排需要復查的勞動者進行復查。 5個人防護用品 (1)用人單位應增加員工的個體防護意識,培訓員工正確佩戴、使用個體防護裝備的技能,督促并使員工自覺佩戴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裝備,制定并實施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檢查與考核制度。 (2)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修改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附件2的要求,為洗模工提供參數更高的護聽器。 6輔助用室 (1)用人單位應在鑄造車間設置休息室。休息室內應設置清潔飲水設施并遠離熱源,采取通風、降溫、隔熱等措施,使溫度≤30℃。 (2)用人單位鑄造車間衛生特征分級為2級,應在鑄造車間設置浴室,不得設浴池。浴室可由更衣間、洗浴間和管理間組成。 (3)浴室內一般按4個~6個淋浴器設一具盥洗器,按6人設1個淋浴器。 7職業衛生培訓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應按時接受職業健康培訓。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后3個月內接受職業健康培訓,并取得培訓證明,初次培訓不得少于16學時,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不得少于8學時。勞動者上崗前應接受職業健康培訓,上崗前培訓不得少于8學時,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崗培訓,在崗培訓不得少于4學時。 8職業衛生管理 (1)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職業衛生管理文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作業現場應進一步完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警示標識的設置,強化員工的個人防護意識。 (3)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5號)第二十條要求,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