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綜上所述,根據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已考慮到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擬建項目勞動者接觸到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預計能符合接觸限值的要求。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根據類比企業檢測數據,一破操作工、二破操作工、制砂工、篩分工等崗位粉塵可能會超標,應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中進一步防護設計,建議增加破碎機投料口增加高壓水霧,地面積塵及時清理。 2、根據類比企業檢測數據,一破操作工、二破操作工等崗位噪聲可能會超標,應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中進一步防護設計,建議對顎式破碎機和圓錐破碎機設備的四周設置圍擋,防止設備相互影響。 3、補充并明確主要的生產設備檢修過程的防護設施具體設置情況。 4、對各產塵設施加強密閉措施; 5、完善職業衛生專項經費; 6、擬建項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中列入《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錳及其無機化合物、臭氧。建設單位應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個體防護措施以有效地減少或消除接觸上述化學物質,盡可能保持最低接觸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