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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城中心幼兒園擴建綜合樓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以了解目前地塊環境狀況,避免地塊遺留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和經濟損失,預防和控制用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對環境和未來接觸人群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為了保證土地開發利用安全,漳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靖圓中心小學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靖城中心幼兒園擴建綜合樓用地位于漳州高新區靖城鎮草坂村,總占地面積為2548平方米(3.822畝),地塊中心坐標:經度117.536427°,緯度24.526429°。調查地塊2009年至2018年地類為農用地,2019年-2021年年初作為石板廠倉儲場所(地類性質未改變)。2021年2月,根據“閩政地〔2021〕48號”,征收草坂村水田0.2548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調查結果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可知: (1)調查地塊位于漳州高新區靖城鎮草坂村,總占地面積為2548平方米(3.822畝)。調查地塊歷史上為水田,根據漳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靖圓中心小學提供的《漳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龍廈鐵路以南、美山新村以東用地等三個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漳高管〔2020]96號)中,調查地塊用地性質為服務設施用地(R22),屬于建設用地的第一類用地。 (2)調查地塊旁存在一家石板加工廠,周邊歷史上存在的磚廠及現今存在的工廠,但其生產不會對調查地塊內的土壤和地下水產生影響。 (3)調查地塊利用過程不存在重點關注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處理、儲存、處置;生產過程和設備,儲槽與管線無泄漏情況;不存在惡臭、化學品味道和刺激性氣味,污染和腐蝕的痕跡;尚不存在地塊的管線、溝渠泄漏情況;場地歷史活動未對場地環境質量造成明顯不利的影響,對人體健康風險未產生危害。 (4)調查地塊歷史用地情況不屬于工業用地,現場踏勘快速檢測中地塊內土壤樣品共檢測了15種重金屬和總揮發性有機物,快篩數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評價結果為全部達標,未發現疑似污染區域和疑似污染物。 綜上所述,本項目調查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下一階段的采樣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