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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市SC2023-18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閩環保土〔2018〕22號)(2018.9.29)、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及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核要點(試行)(閩環保土〔2021〕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晉江市美林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晉江市SC2023-18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知,調查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滿足當前項目用地需求,現將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晉江市SC2023-18號地塊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晉寧路與梅錦路交叉路口東南側。用地面積為36891平方米(55.34畝)。調查地塊范圍內歷史上曾作為農用地及居民區使用,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等,調查地塊內現為空地。 根據晉江市梅嶺中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圖,本次調查地塊為二類居住用地(R2),其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晉江市SC2023-18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為后期該地塊的開發建設提供依據。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調查對地塊所在地及周邊區域開展了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定點和現場快篩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完成了《晉江市SC2023-18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三、調查結果 經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收集等工作對地塊內可能的污染源進行分析認為:調查地塊不涉及工況用途,不涉及規模化養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不涉及污水灌溉,歷史上不涉及環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險廢物堆放、不涉及固廢堆放與傾倒、不涉及固廢填埋,歷史上未開展過污泥堆肥活動,地塊及周邊不存在可能對本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污染影響的污染源。 經對調查地塊現場快篩結果,調查地塊內表層土壤快速篩查所有點位的砷、鎘、銅、鉛、汞、鎳的現場快速篩查結果均遠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鉻的現場快速篩查結果均遠低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市地方標準)第一類用地篩選值,VOCs篩查結果均較低。地塊內檢測樣品中重金屬和VOCs檢測結果與背景點位檢測結果沒有出現較大差異,基本處于同一水平線,因此可以確定地塊內無重金屬污染和VOCs污染。 綜上所述,本項目調查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本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開發利用。 四、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晉江市美林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梅嶺街道梅山社區世紀大道843號綜合樓2-1 聯系人:陳重 電話:13600909923 五、報告編制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區烏龍江南大道30號福州清華紫光科技園-海峽科技研發區1-5#研發樓第9-12層 聯系人:邱彩華 聯系電話:18859488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