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綜上所述,擬建項目在設計階段如果能根據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進一步補充完善設計;在設計和施工階段遵循國家關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的原則,采取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在運行過程中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正常、個體防護措施到位、嚴格執行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提出的補充措施及建議,基本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達到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保護工人身體健康的目的。因此,擬建項目在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建議主要內容: (1)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進行設計,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定期檢查、維護、保養計劃,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正常、有效運行。 (2)加強個人防護用品配備、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定期對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并嚴格要求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作業期間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減少職業病危害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影響,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3)擬建項目不足部分已在本預評價報告中提出補充建議,應在設計及施工建設過程中完善和落實。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