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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口人民法庭遷建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福建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閩環保土[2018]22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永泰縣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0日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嵩口人民法庭遷建項目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知,調查地塊不需要進行下一步的詳細采樣調查工作,滿足當前項目用地需求,現將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嵩口人民法庭遷建項目地塊位于嵩口鎮鄒湖村規劃紅線范圍內,地塊面積3068m2,中心坐標為E:118.583223°,N:25.797731°。調查地塊四至范圍:東至鄒湖村道路;西至鄒湖村農田;南至鄒湖村農田;北至鄒湖村道路。原土地歷史主要用途為鄒湖村農用地,現為嵩口人民法庭(行政辦公用地(A1))。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嵩口人民法庭遷建項目地塊環境調查評價工作,確認場地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為后續工作開展提供數據支撐。選擇調查地塊及周邊作為調查范圍,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根據現場調查、人員訪談、歷史衛星圖斑和現場快篩等,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等標準,分析現場踏勘、訪談、快篩的結果并撰寫報告。 三、調查結果 根據調查結果,地塊所檢測的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調查地塊現狀不屬于污染地塊,滿足規劃用地要求,可作為行政辦公用地開發利用,地塊調查工作可以結束。 四、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永泰縣人民法院 通訊地址:永泰縣人民法院 聯系人:王琪珊 電話:13675046415 五、報告編寫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區烏龍江南大道30號福州清華紫光科技園E棟9-12層。 聯系人:丁娟 聯系電話:18060759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