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福建金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地理位置
福建省三明市將樂縣積善工業園區
建設單位聯系人
劉瑞斌
項目名稱
福建金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質顆粒項目(一期工程)
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福建金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質顆粒項目;
(2)工程進度:本項目分兩期建設,本次評價為本項目一期工程內容;
(3)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4)建設單位:福建金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建設地點:將樂縣積善工業園區;
(6)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約10000.0萬元,其中本期(一期工程)投資4996.6萬元;
(7)建設規模:項目總用地面積約86292㎡,一期工程年產生物質顆粒燃料10萬噸(遠期規劃30萬噸);
(8)依托情況:擬建項目為新建項目,除生產廠房為依托租賃將樂縣積善工業園區閑置廠房進行內部改造及管理人員為總部派駐外,其余不存在依托、利舊情況。
(9)輻射源情況:擬建項目不存在電離輻射源及電離輻射裝置。
現場調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時間,建設單位陪同人
曹欣竑、陳嘉星、魏 強、羅潔茹
建設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因素:
①生產性粉塵:其他粉塵(木屑、木片、生物質顆粒等)、電焊煙塵;
②化學有害因素: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
③物理因素:噪聲、高溫、工頻電場、電焊弧光。
此外,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還存在視覺疲勞和長時間不良體位等有害因素。
檢測結果:
根據調查,類比工程各崗位/工種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均能夠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但本項目涉及的生物質顆粒粉塵、木屑、木材等無類比檢測數據,建設單位可參照類比工程活性炭粉塵等相關防治措施進行職業病防護設計。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評價結論:
1. 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 通過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擬建項目技術資料、類比工程等分析可知,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應加強作業場所的職業病防治,并在設計、施工及以后運行中采取預評價報告第4章節擬采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以及第5章所提出的職業病防護補充措施及建議后,預計擬建項目作業人員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可以得到進一步控制。
建議主要內容:
1. 建議建設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在下一步設計中應按照規范要求補充完善;
2. 建議建設單位明確各工種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配置情況,應按規范要求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補充配置;
3. 建議建設單位應按規范要求完善輔助用室的設置;
4. 建議建設單位對職業衛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處,應按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在下一步設計中補充完善。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專家組對《預評報告》的審查意見:
1. 細化生產工藝過程的分析;
2. 完善職業衛生應急救援措施的分析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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